影响公司结算(开票)译员稿酬发放——关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扣代缴事项的说明

畅译网时间:2026-11-06

各位译员伙伴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及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8 号),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,境内单位向境内自然人购买翻译等七类服务时,负有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。

为便于各位伙伴了解本次调整并配合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本次调整对您的影响:税费负担没有变化

如您为自行开具发票的译员,本次调整不影响您的税费负担。您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,系统已一并计算并缴清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,公司无需再行代扣。您原有的开票流程与结算周期均保持不变。

二、需要您配合的事项

在原有开票流程基础上,请您增加以下操作:

  1. 完成开票后,在开票平台同步下载并保存“完税凭证”;
  2. 将“发票 + 完税凭证”分别上传至译员系统,并选择结算方式(公司结算);
  3. 请于每月 15 日前在系统完成上传及确认。

提示:发票与完税凭证均需提供,缺一不可,否则该笔稿酬将无法完成结算。

 

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详情请参考【平台稿酬-结算-公司结算】页面下的说明。